2012年3月5日 星期一

靈性的致富法則


「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今天要和大家談靈性的致富法則。




靈性的富裕法則涵括在一句精髓當中就講完了,這句精髓就是:

"To give and to receive are one in truth." - ACIM

但是這樣對大家來講或許太抽象了,我有必要替大家解釋一下怎麼用。



首先思考一下:What you give is what you receive.


給與得必定同時出現,在時空環境下或許會顯示為有時間差的形式,也就是傳統常聽到的因果的形式,

但實際上給與得是同時出現的。

那麼為什麼傳統上好多人做了一般人眼中的charity卻沒有回報呢?

「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我想跟大家分享在給與得上,並不是像表面上看到的這麼簡單。

這實際上牽涉到你認同對象的問題;你認同甚麼你就成為甚麼。

一般人所謂的做好事,總是脫離不了看到匱乏;人們是先在心中看到且判斷某人或某團體是匱乏的,需要幫助的,才決定掏錢或給予他幫助。

當你這樣去認同的時候,你眼中看到的是匱乏,你所認同的就是匱乏。

現在的你或許會認為只是我的認同有那麼嚴重和那麼大的影響力嗎?

我想跟你說你的認同就是你眼中所看到的現實以及你所體驗及將體驗的經驗。

因此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這邊寫的what you give其實涵蓋了how you give,

也就是在給出時你的心理狀況。

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好,理論談得差不多了,現在我要開始給你一些證明。

我分別從台灣傳統宗教,還有相信上帝的猶太教或基督教舉例給您聽。

我想先申明,這邊的靈性是著重在一種普世的經驗,

就跟交易的經驗一樣,而不需要演變成宗教衝突,不管你信甚麼都會有幫助。


傳統宗教來說,我提出補財庫和拜財神還有所謂許願還願來解釋給與得的法則。

財神是富裕的象徵,因此給財神某種角度來說在你的心識中你認同的是富裕而非匱乏。許願並在當下說若願望達成將要還願,也是符合給與得的法則,因為誠心的許願在當下可以說你已經給出去了,所以得必然也同時發生了。

財神廟常常有所謂借發財金的制度,其實也是冥冥中符合了給與得的法則,所以會對人有幫助。


基督宗教來說,我提出十一奉獻來解釋給與得的法則。

"Honor the LORD with your substance, and with the firstfruits of all your increase:

So shall your barns be filled with plenty, and your presses shall burst out with new wine."

猶太基督教中的上帝絕對不是匱乏的象徵,當你先把最好的給神的時候,你就是在與富裕做認同。









我建議大家不要一天到晚把零和遊戲別人賺走你的錢」這些帶有犧牲與損失的觀念放在腦中,因為那會成為你的現實。"What you give is what you receive." 一個常常想掠奪別人的人,反而常常被人掠奪。

或許一般人會覺得很不可思議,因為那仿佛是天經地義的事,好像就是他的現實,但我請你回憶一下聖經中五餅二魚餵飽幾千人的故事。在人不能的事,在神和靈性的角度則都是可能的。

聖經上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所以真的不要讓自己腦袋中總是存有掠奪別人財產的想法。



如果有緣人看了這篇文章獲益良多,很想轉帳給我的話也可以寫信給我XD

因為既然是我們共有的靈性透過我啟發了你,此時此刻我或許在你的心識中就是富裕的象徵,

(這就是為什麼那麼多藏傳佛教的法王會被稱作是如意寶的原因。如果他真的正確教授富裕的法則,從這個角度你也可以說他是如意寶。

當然你也可以去找其他在您心目中符合不住相布施的對象。

但我建議您別再用傳統布施的觀念去看和去給,

記住:To give and to receive are one. What you give is what you rece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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